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考生快看!大學繁星採納至高三上成績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21日招開第八屆常務委員委會第三次會議,針對111學年度繁星招生管道進行研議,確立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採計「學業總平均成績」將擴至高三上學期,考試分發入學管道使用學測成績科目數則維持至多兩科。目前國三生適用。

因應新課綱一○八年度上路,大學招聯會推動一一一學年考招新制,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時程將從現行高三下的三月延後到四月辦理。

為落實高中學習完整,大學招聯會上月召開教務長工作小組會議,通過從一一一學年度開始,繁星推薦採計的「學業總平均成績」計算範圍將由原本高一、高二(第一到第四學期)擴大到高三上的第五學期。

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現行繁星推薦第一分發比序統一規定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過去高中端常指出,高三學生為準備學測考試,導致忽略高三上課業。考量繁星作業時間延後,且各校第五學期的在校成績已經出爐,評估可擴大採計到第五學期,可望使高三學習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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