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報馬仔】名目眾多 高中職濫收學生代辦費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去年監察院認為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巧立名目,有違憲之虞,糾正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其實高中職的代辦費一樣嚴重,其中使用網路每人一學期要收120元。全國教師會痛批,免費無線上網已很普遍,學校的網路居然還要向學生收費用,規定已經不合時宜。

實習、電腦實驗費 重複收費

根據教育部訂定的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與代收代付費收費標準表,資訊科與資料處理科不得另收「電腦實習費」。但全教會表示,高職製圖科、機械科繪製工程圖都已不再使用手繪,幾乎全面改用電腦繪圖,相關課程天天都使用電腦,校方已經向學生收取570至2970元不等的「實習實驗費」,卻還又加收「電腦實驗費」,等於是一名學生被扒兩層皮。
冷氣收費也是天差地遠,教育部曾要求高中職每年只能向學生收取1000元的冷氣費,但全教會指出,曾經接獲檢舉,有些學校沒有設獨立電表,冷氣費用很難精算,超收時有所聞,甚至有私校一年要收上萬元的冷氣費用。台北市也曾發生學校收取冷氣費的標準是一度電8元,遠高出一般電費標準的1.42至3.22元。

「教部年年檢討 都無異議過關」

上月底,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曾發文希望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徹底檢討高中職收費亂象。全國教師會政策研究員黃耀南指出,雖然教育部每年開會檢討收費標準,但幾乎都是無異議通過,等於完全沒檢討,才會讓過去收費混雜的陋習不斷延續。
全國教師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文昌分析,十幾年前,學校向每名學生收取每學期120元的上網費用,那是電話撥接時代,上網必須按時計費,才制訂相關收費標準;但如今學校寬頻網路都建置完成,連家用上網都可以吃到飽,不能理解為何學校還需要跟學生收取部分上網費用。

全教會:私校收費特別混亂

張文昌認為,國立高中職收費大多能合乎標準,只有少部分收費明細不清,但私校的收費就非常混亂,一大堆雜費、代收代付費名目,多數家長都選擇付錢,鮮少質疑學校收費不公平。
全教會建議,教育部已經補助私校經費,甚至將推動高職免學費政策,應同步要求私校改善收費混雜問題,不得再巧立名目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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